婚外情在越南的處罰非常重。越南是一個受儒家文化影響深遠的社會,女性在情感觀念上仍深受「三從四德」影響。她們出外都會精緻打扮、塗上口紅,不給家裡人丟臉。然而,越南社會對第三者非常唾棄,這具體體現在最新修訂的法例中:
2026 年第 109 號議定書 (Nghị định 109/2026/NĐ-CP)
該法規預計於 2026 年 5 月 18 日 起正式生效。這部新法大幅調高了違反「一夫一妻制」的行政罰鍰,具體處罰標準如下:
- 罰款 500 萬至 1,000 萬越南盾這是針對一般「婚外情同居」的處罰,罰金較舊規定翻了一倍。適用對象包括:
- 已婚者: 與他人以「夫妻名義」共同生活。
- 未婚者: 明知對方已婚,仍與其以「夫妻名義」共同生活。
- 罰款 1,000 萬至 2,000 萬越南盾適用於情節更嚴重的行為,例如:
- 亂倫性質: 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的結婚或同居。
- 違背法律親屬關係: 養父母與養子女、公婆與兒媳、岳父母與女婿、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同居或結婚。
- 虛假婚姻: 利用結、離婚來達到非法移民、騙取國籍等非建立家庭目的之行為。
簡單來說: 如果你約會的越南對象隱瞞了已婚事實,你很可能會被罰 1,000 萬;如果你陷入了類似小說《雷雨》那種愛上養父母繼女的「狗血」情節,在越南最高會被罰 2,000 萬。
什麼情況下你會被舉報?
在越南,這類罰款通常發生在以下情境:
- 配偶檢舉: 原配發現另一半與第三者長期同居,向當地的公社級或區級人民委員會或公安機關提交證據(如照片、影片、居住證明)。
- 鄰居或基層組織通報: 越南的基層組織(如婦女聯合會)非常強大。如果一對男女在社區內以夫妻名義生活卻無結婚證,基層單位會主動介入。
- 戶口普查與暫住證檢查: 公安在檢查外籍人士的「暫住證」(Tạm trú)時,若發現涉及重婚或婚外同居,也會依法處置。
總結來說:
109 號議定書展現了越南政府加強執法的決心。雖然 2,000 萬是上限,但對於一般人而言,一旦被舉報且長期租屋同居的證據確鑿,1,000 萬越南盾左右的罰款是非常現實且高發的風險。
